标题:提示找不到变量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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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引用laowan001在2022-12-31 11:06:30的发言:


执行结果:3
如果sub中加一句:xx = xx + 1,则执行结果为4

你的结果应该是对的。楼主的代码应该也没问题。
你的VFP环境可能不同。
2022-12-31 11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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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无歧义的代码,写容易理解的代码,写无逻辑问题的代码,我觉得这是写代码者的最基本的修养与素质。
你写出来的代码,若有任何歧义,有任何不清不楚之处,那你就自己手动改到清清楚楚,改到无疑义,让人一看即知为优雅的代码——这是任何一位写代码者的义务,请注意,这不是权利,而是义务。
呵呵。我觉得,花时间在不清不楚的无聊代码上,那真心是很无聊的精力浪费与时间浪费。
因正常情况下,一般人不可能故意写出那样子的代码。
若真遇上了,那就是写的人的问题,而不是看的人的问题——谁写的谁负责改,请注意,这不是权利,而是义务!
2022-12-31 11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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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22楼 cssnet
什么“歧义”,不要乱扣帽子。
试问那句代码书写不合法?
同一代码在不同运行环境结果不同也不出奇,关键是要把问题搞清楚,不是用一句“歧义”就可以含糊过去。这是态度问题、责任问题。
2022-12-31 11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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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量“B”,若既有可能是实参,又有可能是形参,既有可能来自主程序,又有可能出自子程序——这就叫“歧义”。
不接受申诉。
呵呵。

若一段代码可能引发歧义,那么写的人就有问题了。
这里必须敲几下小黑板:
请写代码的人拿回去重写。请修改为不再引发歧义的版本交上来。
不接受申诉。

顺便说一句:
我鄙视以x、y、b……随意命名单字母变量的习惯。发自内心地。
不接受申诉。
2022-12-31 12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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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引用cssnet在2022-12-31 11:39:20的发言:

写无歧义的代码,写容易理解的代码,写无逻辑问题的代码,我觉得这是写代码者的最基本的修养与素质。
你写出来的代码,若有任何歧义,有任何不清不楚之处,那你就自己手动改到清清楚楚,改到无疑义,让人一看即知为优雅的代码——这是任何一位写代码者的义务,请注意,这不是权利,而是义务。
呵呵。我觉得,花时间在不清不楚的无聊代码上,那真心是很无聊的精力浪费与时间浪费。
因正常情况下,一般人不可能故意写出那样子的代码。
若真遇上了,那就是写的人的问题,而不是看的人的问题——谁写的谁负责改,请注意,这不是权利,而是义务!

与问题无关的话还是少说吧,闲话说多错多。
我一开始不就是按你说的做了吗? 看看2楼,来论坛就要认真点交流,不要当人家是透明的。
认真点,先看看楼主9楼对你的回复:“这是一道分析结果题......不是我编的代码。”,你认真回应了吗?
我也只是为回应分析“分析结果题”再精简些,没有重新发明什么代码吧? 没有改变楼主问题的原意吧?
2022-12-31 12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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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引用cssnet在2022-12-31 12:04:31的发言:
顺便说一句:
我鄙视以x、y、b……随意命名单字母变量的习惯。发自内心地。
不接受申诉。

讨论问题力求精简,作为示例如此 x、y、b 没什么问题,何来鄙视之?
我贴的示例代码不少,都是力求精简至极,严谨的从来没有。只要能说清楚问题就OK。
2022-12-31 12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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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严谨计,我查了一下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》一至四级的考试科目……没查到什么VFP科目。
若没记错的话,我老人家小时候的二级考有VFP;及至后来VFP死掉好多年之后,理论上,应该已被等级考剔除出局了。
虽说我老人家不太清楚,都2023年了,所谓“VFP试题”还有什么用,可能“存在即合理”吧——既然有人出题,有人做题,那么VFP的棺材板,理论上,仍未扣得十分密实;间唔中,诈一诈尸,还一还魂,仍是会有一点点机会的。

2022-12-31 12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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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引用cssnet在2022-12-31 12:41:34的发言:

为严谨计,我查了一下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》一至四级的考试科目……没查到什么VFP科目。
若没记错的话,我老人家小时候的二级考有VFP;及至后来VFP死掉好多年之后,理论上,应该已被等级考剔除出局了。
虽说我老人家不太清楚,都2023年了,所谓“VFP试题”还有什么用,可能“存在即合理”吧——既然有人出题,有人做题,那么VFP的棺材板,理论上,仍未扣得十分密实;间唔中,诈一诈尸,还一还魂,仍是会有一点点机会的。

话语逻辑上有问题。
出题的也不是为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》而出的吧?
试问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》除了VFP没有外,还有什么没能有编程语言? 那么没有的是不是就没有试题的存在? 是不是都在“间唔中,诈一诈尸,还一还魂”?
2022-12-31 13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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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引用cssnet在2022-12-31 12:04:31的发言:

变量“B”,若既有可能是实参,又有可能是形参,既有可能来自主程序,又有可能出自子程序——这就叫“歧义”。
不接受申诉。
呵呵。

若一段代码可能引发歧义,那么写的人就有问题了。
这里必须敲几下小黑板:
请写代码的人拿回去重写。请修改为不再引发歧义的版本交上来。
不接受申诉。


我就不认为代码有“歧义”的问题,有兴趣可以多点测试。
所谓“歧义”是指不确定性,也就是通常说的“未定义”行为。
具体点说,这段代码编译后,连带编译时用的运行库,在其他相同的平台运行环境中运行出现不同的结果,这就是存在所谓“歧义”,存在不确定性。
“歧义”是客观存在的,是有时空的、有条件的、有限制的。尤其是编译器,代码要保持在不同的编译器不产生“歧义”是件难事。
2022-12-31 14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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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VFP仍是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》的二级考试科目,那么,它仍至少具备某种狭义上的“学生分数意义上的理论编程语言”。
而倘若VFP连“学生分数意义上的理论编程语言”这一起码理由也不复存在的话,那么,2007年经官方的、权威的、毫无歧义的、盖棺定论的宣告,已正式终结的VFP,在经过了漫长的15年岁月后,偶尔见上她一面,我说VFP“诈尸”与“还魂”——就严格意义而言——我的说法其实并无任何不妥,且我的说法也颇为客观、理性与准确。

若是不为考级,试问,你练甚么考题?——都混吉嘅!
2022-12-31 15:22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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