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中纯虚函数的问题
如果在抽象类中定义了一个纯虚函数,然后开始往下继承,第一次派生类将其从新定义了,然后再往下继承,第二次派生类又将其从新定义了,然后再往下继承,第三次派生类未提到该函数; 那么若是定义了一个基类指针,让该指针指向第三次派生类的一个对象,并且引用该函数,问题::它是调用第一次派生的函数体还是调用第二次派生的函数体?{假设在单继承的情况下}
2010-08-01 10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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